7.2.3.5 首次检测时,应检测接闪杆与风帽、放散管等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GB 50057-2010 第4.2.1条的规定,
7.2.3.6 属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其独立接闪杆与被保护建筑物地面上的距离应大于3m。
7.2.3.7 高层建筑不应在女儿墙上暗敷接闪器。
7.2.3.8 接闪带在拐角处应按照女儿墙的走向布置,弯曲的角度不小于90°,半径不宜小于圆钢直径10倍,扁钢宽度的6倍。接闪带通过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将接闪带向侧面弯成半径为100mm弧形。
7.2.3.9 烟囱的接闪器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4.9条的规定。
7.2.3.10 接闪器的焊接、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焊接等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Ω。
7.2.3.11 未尽项目详见GB/T 21431-2015 第5.2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