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 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的地区,高度在 15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的地区,高度在 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5. 检测周期
检测分为首次检测和定期检测。首次检测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投入使用后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第一次检测。定期检测是按规定周期进行的检测。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应对其结构、布置、形状、材料规格、尺寸、连接方法和电气性能等隐蔽工程进行分阶段检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第一次检测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测,隐蔽工程除外。
划分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周期为6个月;划分为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周期为12个月。
6. 检测项目
无论是划分为第几类防雷的建筑物,其检测项目都应该包含下列项目:
a.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b. 接闪器
c. 引下线
d. 接地装置
e. 防雷区的划分
f. 雷电电磁脉冲屏蔽
g. 等电位连接
h. 电涌保护器
7. 检测要求和方法
7.1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7.1.1检测中使用到的仪器:
激光测距仪:SW-150,测量建构筑长、款、高
经纬仪:DE2A,测量建构筑长、款、高
钢卷尺:DL9150。测量建构筑长、款、高
7.1.2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分类方法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第四条或GB 50057-2010中第3.0.2条、3.0.3条、3.0.4条和4.5.1条及GB/T 21431-2015附录A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