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当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光缆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的设备时,可安装 B2类慢上升率试验 类型的电涌保护器。
42、利用钢筋混凝土地的柱钢筋作为引下线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S应 ≥ 1.89 kc2 。
4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当建筑高度超过 45m 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
44、 防雷区划分应符合的规定之一,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并导走全部雷电流,以及本区内的雷击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时,应划分为 LPZ0 。
45、单根引下线的分流系数为 1 。
46、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称为防雷等电位连接 。
47、 引下线宜优先采用 热镀锌圆钢。
48、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的规定之一,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
49、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 2.5kV 。
50、人工接地体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m ,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其距离或基础不宜小于1m。
51、电涌保护器应与同一线路上游的电涌保护器在能量上配合,电涌保护器在能量上配合的资料应由制造商提供。若无此资料,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标称放电电流不应小于5KA。
52、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罐顶壁厚不小于 4 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
53、三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
54、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平行敷设的管道,其净距小于 100 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55、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当通信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的架空线时,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每台电涌保护器的短路电流应等于或大于 2 KA。
56、电子系统电涌保护器的保护部件连接在线与地之间称为共模保护
57、一座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 及以上时,宜确定为经一类防雷建筑物。
58、在LPZ0A或LPZ0B区与LPZ1 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
59、楼层等电位端子板与机房局部等电位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宜选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25 mm2。
60、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 100 mm2。
61、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防雷引下线的最小平行净距为 1m 。
62、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燃气管的最小平行净距为300mm,最小交叉净距为 20mm 。
63、防雷接地、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应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 最小值 确定,当无法确定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4 Ω。
64、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 少、中 、多 、强 雷区。
65、机房设备接地线 不应 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直接引入。
66、有一高度50m的砖结构烟囱,应设 2 根防雷引下线,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应不小于12 mm 。
67、电涌保护器的设计类型有 电压开关型、电压限制型、复合型 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