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点周围物体超过测量天线架设高度时,物体与天线间水平距离一般应不小于物体高度;
测量点周围物体未超过测量天线架设高度时,物体与天线间水平距离一般应不小于测量天线的高度或物体最大高度;
如测量点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详细记录测量点的场地条件。
5.3 测量仪器
5.3.1 基本要求
测量仪器可选择监测接收机、频谱分析仪或场强仪。测量仪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幅度测量精度: 9 kHz 至30 MHz 频段应达到±2 dB, 30 MHz 至 3000 MHz频段应达到±3 dB;
频率精度:优于±2%;
输入驻波比:输入阻抗为 50 Ω,输入驻波比小于 3;
检波方式:宜有峰值、平均值检波方式可供选择;
分辨率带宽:分辨率带宽的设置范围应符合 5.3.2a)的规定;
数据存储能力:为能长时间记录数据,设备应具有相应的存储数据的能力或具有能外接存储器的端口。
5.3.2 参数选择
分辨率带宽和检波方式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分辨率带宽应略大于或等于信号带宽;
连续正弦信号宜使用平均值检波方式,脉冲信号宜采用峰值检波方式。
5.4 天线
5.4.1 选用原则
测量时推荐使用符合下列要求的天线:
a) 30 MHz 以下频率应优先使用垂直杆状或环形天线;
b) 30 MHz 到 200 MHz 频率范围应优先使用双锥天线;
c) 200 MHz 到 1000 MHz 频率范围应优先使用对数周期天线;
d) 1000 MHz 到 3000 MHz 频率范围应优先使用双脊喇叭天线;
e) 若无上述天线,应优先选用具备计量标定天线系数或增益的无源天线,也可选用其它合适的测量天线。
5.4.2 架设
接收天线支撑架应为非金属材料,在垂直方向上可进行高度调整,若接收天线为方向性天线,支撑架应能够在水平360°范围内转动。测量30 MHz以下频段信号场强时,接收天线标准架设高度为离地面1.5 m;测量30 MHz到3000 MHz频段信号场强时,接收天线标准架设高度为离地面10 m,若移动测量时有困难可适当降低至6m,但需对测量结果进行高度修正。
5.4.3 极化
在测量过程中应使接收天线的极化方式与信号保持一致。
5.5 电缆
连接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选用特性阻抗为 50 Ω的同轴电缆;
b) 应给出所用电缆在工作频段范围内的衰减值。
5.6 测量系统连接
测量系统由测量天线、连接电缆、测量仪器及具有数据处理能力的计算机组成,如进行移动场强测量还需要GPS接收机或里程计, 图1给出测量系统连接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