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华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远华电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755-32858828
®
CMCE多电场补偿器系列产品请添加微信fangleiren咨询
深圳市远华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以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技术资料​  Technology

安徽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来源:深圳远华伟业 | 作者:防雷检测领导品牌 | 发布时间 :2018-01-07 | 5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基本编码
0100362000
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3.《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二十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 号)明确规定: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实施编码
3400000000000029861411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机构
安徽省气象局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网上办理深度
二级(原件预审)
到现场次数
2次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8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包含特别程序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1座3楼5号办事大厅前台87、88号气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通办范围
联办机构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2.现场核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经专家评审合格。
年审年检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
数量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结果名称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结果样本 附件20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样本.JPG
有效期限
五年
物流快递
不支持
咨询电话
0551-62999811/0551-62999812
监督电话
0551-62290081/0551-62290071


基本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单位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5.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6.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申请甲级资质认定的单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2.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3.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申请乙级资质认定的单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2.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材料依据 填报须知 电子表单 材料样本
《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安徽省气象局官网下载,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电子表单下载
样本下载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必要
电子件,原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
见表格
电子表单下载
样本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法人资格管理部门(编办或工商部门)签发,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相关职称评定机构,申请人提供
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3),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和《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当为资质申请单位或资质申请单位的控股单位;符合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会保险可由原单位缴纳,并提供离岗创业等相关批准文件。
样本下载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四)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五)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检定/校准有效期等
样本下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必要
电子件,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包括责任制度、作业制度和具体安全措施
样本下载
技术负责人从业证明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安徽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满足相应条件,申请防雷装置检测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九)技术负责人三年以上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从业证明。第七条满足相应条件,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的单位除应当提交本细则第六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四)技术负责人五年以上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从业证明。
申报乙级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三年以上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从业证明;申报甲级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五年以上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从业证明
样本下载
现有资质证正、副本(申请乙级资质不需提供)
非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现有资质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甲级资质需要,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申请乙级资质不需提供)
非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二)《近三年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见附表4)和气象主管机构质量考核情况;
申报甲级资质需要
电子表单下载
样本下载
仪器设备照片
非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样本下载
近三年二十个以上已完成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申请乙级资质不需提供)
非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三)近三年二十个以上防雷装置检测项目的相关资料。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仪器设备购买发票
非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报告
必要
电子件,原件1份,复印件8份
申请人提供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第十一条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六)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查看原件
样本下载


1.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提交申请;2.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理由;3.省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4.省气象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5.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6.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据评审意见作出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7.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 岗位职责
受理
2个工作日
张立新
1.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并告知申请人需要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限。2.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审查
20个工作日
洪伟
1.负责抽取现场考核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2.负责抽取专家组成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3.负责委托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现场勘察等)。审查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 4.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予以退回; 5.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依据现场核查和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5个工作日
包正擎
1.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2.审查人在完成书面审查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审查人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3.经书面审查申请材料完备,经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合格的事项,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实施机关作出决定。 4.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办结
0.5个工作日
邱明燕
1.负责证本交接、保管和发放; 2.负责审批材料归档; 3.负责办理情况跟踪和督促。
送达
0.5个工作日
张立新
1.在审批人员指导下,做好送达准备工作;2.负责本局依法受理的各类许可和复议法律文书的送达;3.妥善保管需要送达的行政许可和复议等法律文书;4.建立移送登记、传递备查制度;5.依法、及时、准确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书的送达。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技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