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大型油库的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一用一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大型油罐着火时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应为60min。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应按480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按30min设计。
5.4消防冷却水系统
5.4.1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由扑救最大罐火灾配置泡沫用水量、储罐固定冷却用水量、以及移动消防用水量组成。固定冷却—10—用水量按着火油罐外壁面积保护,喷淋强度不小于2.0L/(min·m2),并应按实际配置校核喷淋水量;移动水量应为120L/s。
5.4.2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3泡沫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泡沫消防给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4泡沫液泵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宜采用齿轮泵,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质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泡沫液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
5.4.5消防水应储存于两个设有联通管的水罐或水池中。当和生产用水合并储存时,应保证消防水不被使用。
5.5辅助消防设施
5.5.1为油库服务的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移动式泡沫和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为32L/s~40L/s。
5.5.2在油库的罐区防火堤外台阶边、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边上应设置沙池,储存不少于2m3消防沙。
5.5.3大型储罐顶部平台上,可设置灭火器材箱,放置两根水带和两支泡沫枪。
5.6消防站
单罐容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0万立方米,或单罐容量不小于15万立方米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应小于60L/s。
5.7其他要求
5.7.1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