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走过“十三五”开局之年,当改革领域越来越多的“动真碰硬”转化为“真金白银”,我们愈加坚信,“深化改革”无疑仍是解码当代中国发展的关键词。
在安徽,通过将防雷工作融入“信用安徽”,气象部门建立起防雷减灾服务单位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293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湖北省气象局则搭上互联网快车,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对接。通过这个以企业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开放式通用平台,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均可留下痕迹。不仅如此,湖北还编制完成了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针对一、二、三类防雷装置和场所分别设定监管内容和工作要求,有效填补国内这一领域的空白。
“过去,我们既‘参赛’又‘吹哨’,在进行防雷行政执法时常感‘气短三分’,效果打了折扣;现在,‘裁判员’回归正途,执法监管让人心服口服,再加上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我有底气!”这是一名基层防雷监管工作人员的肺腑之言。
从打破到重构:
直面困境纾解阵痛
搭建防雷减灾工作新构架
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中,调整和分流原有防雷机构人员,解决干部职工“后顾之忧”,是摆在气象部门面前最现实、最棘手,也最不容回避的难题。
事非经过不知难。这一年,直面困境,从打破原有格局、弥补发展经费缺口到调整甚至重构人员队伍,气象部门经历前所未有的阵痛,但也在探索纾解之策的努力中,稳住了人心、搭建起全新的防雷减灾工作架构。
明确省级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机构,将雷电监测、预报预警等基本业务纳入现有气象业务体系,组建气象灾害防御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按照个人意愿和技术特点合理调整人员岗位、理顺人员关系……在中国气象局的统筹规划指导下,一系列调整变动虽大刀阔斧,却稳妥有序。
截至目前,原有的22个省级防雷机构全部通过更名、加挂牌子或撤一建一的方式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防雷业务服务平稳对接。
通过改革,气象部门失去了一些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而这部分资金原本是对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的必要支撑。面对难题,在中国气象局的积极争取下,经过国办的协调和财政、人社部门大力支持,2016年,气象部门市县两级职工津补贴资金得到落实。
改革越难,越考验改革者的格局和智慧。各地气象部门改革者从改革大局和地方发展实际出发,充分研究、合理利用各类政策。改变悄然发生着——
在广东,焕然一新的“4+1”防雷减灾新业态已形成。“4”即围绕优化防雷减灾“行政管理、基本业务、技术支撑和市场化服务”四方面工作,分别成立四大类具备相应职能的机构或单位;“1”则是结合培育行业社会组织的理念,扶持成立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和16个地市气象(防雷)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监管作用。